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我国正逐步进入高度信息化时代。 在人们利益诉求多元化、意识形态多元化的现实社会中,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传达人民心声、反映社情民意、凝聚人心的重要途径。 作为行使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如何正确处理与检察院相关的舆情,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成为检察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涉查网络舆情特点
(一)通信载体多,风险挑战多。 现代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催生了大量基于互联网和手机的社交媒体、宣传软件、短视频平台等媒体。 这些新媒体平台具有海量信息、互动性、个性化、时效性和信息共享程度高的特点,对传统主流媒体基于主导话语生产和传播资源的影响力和公众的渠道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表达和传播的话语权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 同时,大量的信息中往往夹杂着一些错误的思想和言论。 在网民身份相对隐形的支撑下,在各个平台上不断传播发酵,使得检察舆情的发生更加隐蔽和不可避免。 。 这对检察机关如何及时、主动、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涉检察机关网络舆情问题,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带来了新的考验和挑战。
(二)网民数量多,影响范围广。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步伐的加快,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国网民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10.67亿,互联网普及率为75.6% ,几乎涵盖所有社会阶层。 而不同领域的人,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渠道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发泄情绪和不满。 由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往往成为网友比较关注的领域。 公众通过网络对自己关心的或者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检察相关信息所表达的观点、态度和情感往往是由于大量的浏览和转载。 凭借网络信息传播速度快、表现形式丰富的特点,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到网络可以延伸的范围,从而形成一定范围的与巡查相关的网络舆情,使得“普通”事件迅速升级为“焦点”事件,给检察院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3)网络信息庞大、复杂,研判困难。 网络的开放性和海量信息进一步加剧了网络信息的复杂性。 巨大的信息量增加了网络思想安全建设的难度,也增加了检察机关研判、筛选网络舆情的难度。 同时,在网络空间中,每个互联网参与者既是主体,又是受众。 往往在网络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大家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参与网上讨论,对某个社会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在态度和态度的讨论中,往往会加入个人的“自由”猜测和一些情绪化的意见。 更有什者,为了吸引人们的关注、赚取流量,断章取义地截图,拼凑虚假信息,形成所谓的“官方报道”,让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为难。真理,以辨别这些事实中隐藏的真相。 网民对事件的整体认知也给检察院对涉诉网络舆情的甄别和研判造成了很大困扰。
2. 原因探究
(一)网络信息造假现象日益严重。 互联网时代,由于互联网信息的高度开放性和网民身份的隐蔽性,使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非常容易。 加之人们的猎奇心理、娱乐主义和“流量为王”的不良导向的影响,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编造、发布或转载虚假检验信息,制造点击率,吸引流量。网友的关注,无限夸大事实。 追求“眼球效应”,造成与检查相关的不良甚至虚假舆论信息。
(二)网友盲目跟风。 网民对某个涉及投诉、来访的热点问题存在不同的个人看法,这固然体现了网络舆情多元化的特点,但一些网络舆论缺乏理性思考,更多的是感性、情绪化。 这种情绪化言论在当前仇官仇富的负面心理影响下很容易扩大,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和破坏性,从而引发负面舆论。 此外,一些网民对一些舆情不加区分地盲目转发、宣扬、放大,进而动摇了更多人对社会正义的信心,给检察院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体制机制建设尚不完善。 当前,舆论对检察机关的负面影响日益加大。 但基层检察机关的舆情危机应对机制、舆情预测管理体系、监测监督机制尚不完善。 缺乏相应的制度遵循和系统化的应对措施,导致基层检察机关在应对舆情方面处于被动地位。
(四)新闻舆论队伍存在短板。 巡视相关舆情管理缺乏专业技术人员。 以山阳县法院为例,虽然成立了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和法院网络评论员队伍,但大多是各部门、办公室的业务人员,缺乏相应的舆情操作培训和专业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人员。 导致网络突发舆论事件时,人们往往陷入恐慌,失去立场,缺乏专业力量进行回应和澄清,无法及时引导和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影响执法公信力和检察院的社会形象。
三、改进措施
(一)加大检察机关宣传宣传力度。 结合“两个微端”、短视频平台、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检察信息、公开诉讼案件、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全面展示检察形象,传递检察声音检察机关及时引导网络舆论主流,让虚假信息失去生存空间,全面构筑思想领域主战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舆论发展方向,弘扬社会正气,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检察工作意识。
(二)加强舆情监测。网络涉巡舆情发展过程证明,要有效管控网络涉巡舆情,控制事态发展,有必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则,努力把舆情监测工作放在前面,针对一些新出现的、倾向性的问题
对检查相关网络舆情进行及早监测,充分掌握基本发展脉络,提前引导,为后续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争取时间,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风险,努力遏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处于萌芽状态。
(三)加强新闻舆论队伍建设。 要采取集中轮训、交流研讨、邀请专家讲学等方式,全面提高新闻舆论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同时,通过公务员录用、科员招聘、干部交流轮换等渠道引进专业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人员,选拔培养年轻警务人员,不断充实舆情应对和网络评论员队伍,提高专业能力,确保舆情信息发生时能够高效、协调地开展工作。
(四)完善舆论工作体制机制。 检察机关在应对和处置舆情过程中,需要相应的制度基础和制度支撑,才能高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网络舆情。 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部舆情监测、涉检网络舆情研判处置、网络评论工作等机制; 与地方党委、政府网信、信访部门、权威报纸、财经媒体中心等合作,建立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实现内外联动。 、舆情预警共享机制。 实现及时预警和发现,统一对外口径,及时向网民反馈真实信息,减少负面信息传播空间,减少负面影响,确保与检查相关的网络舆情发生后,能够为广大网民知晓尽快、及时回应声音、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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